01.jpg  

 

(以下心得,純屬個人感受  

 

大台北的密室逃脫遊戲裡,

牽涉到要到戶外活動的我們不愛、多組一起中大型的我們也不愛、字謎型不愛...(都嘗試過確定不愛)

在網路上爬了文後,這回來到由兩個浙江人在今年六月開張的 [X'sdoor真人密室逃脫],

只是,大家的心得跟評語似乎都寫得太客氣了,

今日一玩,有嚴重踩到雷的感覺,

個人覺得,跟今日台灣各大中小密室逃脫的工作室(公司)相比,他們的遊戲,不太成熟呀~

 

第一場挑戰的是【伯爵的晚餐】,這場號稱是 X'sdoor 的三個遊戲裡最OK的一個,

實際上玩下來,它會比較OK,應該是勝在氣氛的營造,包括隨時可能有鬼會出沒嚇人,

其他部分,簡單說一下心得好了。

 

題目,總共約六題,題目跟題目間幾乎沒關連性,邏輯性普普,

題型很類似線上解謎遊戲的實體化,普遍不難,

但我們一開始因一個道具故障,過了5~10分鐘工作人員才發現,過來直接跟我們說其實可以看到啥線索@@

(時間補回去?我想不用了,因為時間還蠻充裕的。)

機關的話,門的開啟方式有現今密室的水準,有一個略有驚喜;

場佈部分,房間蠻多個的,且基於恐怖這主題,氣氛營造得還OK,

加上有時會有真鬼出沒,太專心時有可能被嚇到(這部分depends)

故事性,比較表面,解謎過程中不了解故事也沒啥影響;

至於工作人員,服務態度非常好,但專業度頗欠缺,

一來,問遊戲相關事情,常一問三不知,還要去問別的工作人員,

二來,遊戲結束也沒講解,是我們主動要求,才以很不順暢的流程帶過。

最後,聽聞去這家工作室,在休息區必玩的測謊器,這天竟然故障被收起來啦!

於是我們只玩到了心臟病,落差很大。

   

玩 X'sdoor 的感受應該有這三種:

1) 新手覺得新鮮好玩,應該是經驗值較低,沒玩過成熟且豐富的經典遊戲,但有順利逃出;

2) 新手覺得不好玩,這種有潛力?

3) 老手的感受應該跟我一樣,B再J4。

 

02.jpg

其實,這工作室我倒覺得可以做這樣的修正:

1)題目數量 X 2 ,但人數不變。

2)跟玩家講明,這遊戲是純線上密室解謎逃脫遊戲實境化,故事性不重要!

這樣的話,我覺得遊戲整體品質應該可以更加提升唷!

 

票價部分,幸好目前有推出優待票:

● $299 享有原價$500 單人方案

● $1099 享有原價$2000 四人方案(平均一人$275)

● $1999 享有原價$4000 八人方案 (平均一人$250)

我們六人兩場,共需12張票 ==> (1099+1999)/6 ≒ 515 元/2場/人

雖遊戲結束後,心情還蠻悶的,但價格勉強可接受囉。

 

最後,岔個題...

有句名言,上帝關了一扇門,必定會為你再打開一扇窗,

這扇窗,就在 X'sdoor 斜對面的 Jimolulu 夏威夷美式餐廳

那天結束後在回家路上,朋友才提到這家氣氛讓人非常 relax 的優質餐廳,

可惜,晚了一步呀~

這餐廳還有自己的主題曲唷,感覺蠻用心的:

 

A1 遊戲地點在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45巷四弄24號B1,附近美食不少,可先找好前後想覓食的餐廳。

03.jpg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A2 一進去就要脫鞋,但沒備拖鞋給玩家穿 =.=

 04.jpg 

 

B1 櫃臺區跟拍照區

05.jpg 

 

B2 頗壯觀的玩家照片

06.jpg 

 

B3 桌上這一疊也非常誇張。印象中我們只有拍立得,工作人員並未用他們的手機幫我們拍... 

07.jpg 

 

B4 玩心臟病的玩具,最多可同時四人玩。

08.jpg 

 

B5 開玩

09.jpg 

 

B6 

10.jpg 

 

B7 

11.jpg 

 

C (翻拍拍立得)

這回的伙伴有:Aaron、鄰居Judy、前前同事漢威、Garmin幫的昆達,跟這次捕獲的表弟冠宏

12.jpg 

 

【遊戲簡介】

13.jpg

Sam和Deam兩兄弟,22年前,母親被一種超自然力量所殺,父親開始研究獵殺危害人類的超自然生物。

父親在一次追蹤活動中消失,為尋找父親,兩兄弟邀請好友Bobby一起前來,不料被伯爵設圈套困住。

賞金獵人Bella受人委託追查消失的天使之翼不想誤入歧途,同為伯爵所捕獲。

Joe根據Dean的手機定位查到所在位置,前來營救,沒想到卻是徒勞。

Rubby身世惡魔,為了自己的目的私下和兄弟倆聯手,不料被伯爵發現關在Slient Vally,

時間一點一點流逝,伯爵不就就會回來享受一場血與肉的晚餐,開始吧…………

 

14.jpg 

 

15.jpg 

 

16.jpg 

 

17.jpg 

 

18.jpg 

 

19.jpg

arrow
arrow

    wantsu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